法院審理,歡歡辯稱,他與阿國約8年前熟悉,只是一般伴侶,熟悉的時刻並不知道阿國有配偶,兩邊在2016年末交往並産生性行為,她後來懷孕,懷孕時代她問阿國為何沒有帶她去見家人,阿國才透露表現他有家庭,沒辦法帶她歸去,後來女兒誕生,阿國並沒有扶養,都是由她賜顧幫襯,有時候要上班沒設施賜顧幫襯時,會請阿國的母親協助賜顧幫襯。
婦人小萱指控丈夫阿國與女子歡歡(均化名)偷腥,2人2016歲尾起頭交往,歡歡還時常加入阿國的家族及伴侶集會,還曾與阿國的家族一同出國遊玩,甚至阿國將私生女帶回家,交給婆婆賜顧幫襯,還要求家人要回收私生女。小萱不滿2人的行為,已經動搖她的婚姻,導致婚姻支離破裂,精神受到莫大疾苦,憤而提告連帶補償150萬元。她也曾一路與阿國的家人去國外遊玩,後來也有帶小孩一路去台灣東部旅遊,她與阿國只是同夥關係,並沒有同居。而阿國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參與,亦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說。
她在2017年1月起頭會列入阿國和他的朋侪、家人間的集會,因為阿國說他想要看小孩。
渣夫偷腥帶私生女回家 竟要家人接納!人妻怒告小三卻免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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